12月31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2022年“稳中求进”高质量发展政⌒ 策清单(第一批)的通知,提出了共178项优↓惠政策。
关于新能№源方面内容如下:
风电: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,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“三免三减半卐”政策。
光伏:支持▽开展整县(市、区)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→,对试点县规模化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整体打包备案,对项目接网工程开⌒ 辟“绿色通道”;优先在试点县开展分布式发︾电市场化交易,推动光伏发电就地就近消纳;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,积极争取国家■开发银行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专项贷款规模,提供优惠贷款利▼率。
同时山东省还规范了省级统筹部分能耗指标使用,全部实行有偿使用,除国家和省重大规划布局项目外,100%用于支持非“两高”行业项目建设。对于促♂进产业基础高级化、产业⊙链现代化的重大“两高”项目,能耗替代市级筹措确实存在困难的,由项目所在市做出承诺并编制提出“十四五”规划期内分步筹措方案,可由省级统筹部分给予“过桥”保障,项目所ぷ在市严格按照承诺到期返还“过桥”保障指标。
对于全省统筹布局建设的海上ㄨ风电项目,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,50%由省里统█筹,50%留给所在】市;对光伏◣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,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,全部留给所在市。留给所在市的新能源能≡源增量,除国家和省里布局的重大项目外,必须全部↓用于非“两高”项目建设。
对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、省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、省“双招双引”重点签约项■目给予重点支持,并在购买能〇耗、煤耗指标时按照基准价格给予不低于20%的优惠。
原文如下: